第2种观点: 第十四条县(市、区)财政部门在金融机构开设“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用于归集城乡低保收入、支付经审核审批的城乡低保支出。城乡低保资金实行专项调拨,封闭运行。第十五条每年4月底前,市、县(区)财政部门将本级预算安排的城乡低保资金拨入“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并将拨款凭证复印件报送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备案。第十六条省财政补助资金分两次拨付,上半年根据各地保障人数、实际补差水平等因素预拨部分补助资金;下半年根据各地保障人数、实际补差水平和管理绩效等因素,确定全年补助资金总额,并及时下达扣除预拨资金后的差额部分。省级补助资金通过预算指标下达,由市、县(区)财政部门及时转入本级“城乡低保资金财政专户”。第十七条城乡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具体发放程序如下:(一)市、县(区)民政部门每月末向财政部门申请下月城市低保补助资金,每季度末向财政部门申请下季度农村低保补助资金,并附低保对象人数、补差标准、发放金额等资料;(二)市、县(区)财政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将低保资金直接拨入承担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金融机构;(三)市、县(区)民政部门将经审核后的低保人员名单、补助资金数额等资料提交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直接划拨到低保对象个人账户。第十市、县(区)财政部门要会同民政部门对当年城乡低保资金进行动态管理。城乡低保资金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因上级财政增加补助而减少本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第十九条建立低保资金对账制度。市、县(区)级财政、民政和承担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金融机构要定期进行对账。每季度终了后,金融机构要向财政、民政部门提交发放清单和资金余额等情况。第二十条年度终了30日内,各市、县财政、民政部门将低保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报送省财政厅、省民政厅。
第3种观点: 一、滁州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流程怎么走(一)申请: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应zhi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委托村民小组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同时提交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收入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贫困户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每年向乡(镇)出具申请低保待遇贫困户的收入及其他证明。(二)受理: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经评议符合低保条件的申请对象,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日以上,对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审确认符合条件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所有相关证明材料报乡(镇)。对经评议或公示后复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备案,并将所有证明材料退还申请者本人,同时要做好解释工作。(三)审核:乡(镇)农村低保评审小组要通过入户调查核实,邻里走访及家庭收入计算等办法,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要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人员家庭情况调查表》,同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经评审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其所有证明材料退回村委会,做好解释和答复工作。(四)审批:县(市、区)民政局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乡(镇)报批的农村低保对象材料的审核,符合低保条件的,核定其享受低保待遇标准,并委托村委会再次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在其《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上签署意见,登记后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及其所有证明材料退回乡(镇)。二、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材料(1)个人申请书;(2)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3)身体状况证明;(4)收入证明;(5)户主及家庭成员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6)其他需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第1种观点: 一、合肥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要多久30个工作日。二、合肥最低生活保障金设定依据【行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三、合肥最低生活保障金办理流程1.受理:发放名单及金额准确。县级民政部门制作在册低保对象月份低保金发放名单及金额,时限2工作日。2.审核: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发放名单及金额。财政部门审核,时限2工作日。3.审批:县级财政部门确认发放名单及发放金额,审批确认,时限2工作日。4.办结:资金通过国库拨付到代发金融机构,资金通过国库拨付到代发金融机构,时限2工作日。5.送达:按月通过代发金融机构转账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月通过代发金融机构转账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时限2工作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肥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14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户月人均579元。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合肥市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614元,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户月人均579元。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第1种观点: 一、池州社会保障卡补领要办多久1.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2.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池州社会保障卡补领设定依据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发〔2014〕52号)全文。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第2种观点: 一、德州市社会保障卡补领要收费吗德州市社会保障卡补领不收费。二、德州市社会保障卡补领的办理流程1、受理,补卡需要申请人携身份证原件;换卡需要申请人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补换完成2、办结,社会保障卡丢失的,进行补卡;社会保障卡损坏、到期等情况的进行换卡。三、德州市社会保障卡补领办理的法律依据《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1〕47号第四章第十六条:经批准发行社会保障卡的省级、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并通过在服务场所明示、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发布。社会保障卡应用管理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社会保障卡的功能、用途;(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对象、申领条件、申领手续;(三)社会保障卡的使用范围(包括使用方面的)、使用期限及使用方法;(四)社会保障卡损坏、遗失后的挂失、补发程序;(五)发卡机构、持卡人及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第3种观点: 一、池州社会保障卡补领流程怎么走受理、收费、办结、送达。二、池州社会保障卡补领受理条件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需要补领、换领或换发社会保障卡的三、池州社会保障卡补领设定依据1.《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2011〕47号)第二章:发行管理;第三章:制作管理;第四章:应用管理。2.《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发〔2011〕83号)二、功能定位: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主要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加载银行业务应用实现。加载金融功能后的社会保障卡,作为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的同时,可作为银行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为人民币借记应用,暂不支持贷记功能。芯片中应同时包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3.《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0号)全文。4.《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意见》(发〔2014〕52号)全文。5.LD/T32—2015《社会保障卡规范》全文。6.LD/T33—2015《社会保障卡读写终端规范》全文。
第1种观点: 一、宣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要多久宣城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给付的时限30个工作日。二、宣城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流程怎么走(一)申请: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事处提出申请,书面申报人口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署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二)审核:由乡镇、事处审核,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化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三)审批:由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拟批准给予低保,根据当地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差水平最低标准确定保障金额。并由乡镇、事处在申请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公开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给予低保并发给低保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三、宣城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2种观点: 一、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审查受理条件有哪些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有关规定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低保。二、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审查办理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十一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行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三、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审查办理流程由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村级工作人员转报,由乡镇(街道)办理人员受理并入户调查该户的实际情况与申请信息是否一致,情况符合办理条件的,上报至区县民政部门,并在上报时提交该户的收入财产状况与困难状况信息,由区县民政局业务办理人员核实并作出最终决定。
第3种观点: 一、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流程怎么走1、受理:核实乡镇转报的材料,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2、办结: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二、宣城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设定依据【行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令第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