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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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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区)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货到先付款后提货。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只限长途)。乙方提货额达_________元。甲方负责组织货源。

  三、甲方按各不同品种瓶、盒上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四、乙方对销售困难的任何_________白酒品种在保持产品原样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退货调换品种时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_________白酒发生的一切经营费用(专卖、税务、工商、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等)和经营风险都由乙方自己承担。

  六、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第一次按当地经销商收回的冲货数量为依据给予冲货方应得提成的3倍罚款,从提成奖励中扣除;

  第二次甲方取消乙方该品种的经销资格;

  第三次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所有提成奖励。

  七、乙方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内如月平均销售额达不到(_________)元,甲方有权自行终止本合同。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

  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

  地址:_____

  乙方:

  地址: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兴建的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主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第四条销售价格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二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打。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购房方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天下房地产法律服务网免费为大家提供法律服务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之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支付_____的违约金。

  第十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签字)

  乙方:_____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代表人:_____(签字)

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产品的__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乙方授权甲方为乙方 产品在 地区内独家排他代理,并保障甲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具体区域指:

  2、代理期限为 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

  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

  二、双方责任、权利:

  1、乙方保证不在甲方区域内授权其他代理商;

  2、乙方保证甲方产品供应,并提供相关的证书文件及其他产品宣传资料;

  3、乙方应免费对甲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4、乙方应当提供设备维护和售后服务的技术支持。

  5、甲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

  6、甲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

  若需销售需得到乙方书面同意。

  7、双方互有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之义务。

  8、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均为乙方所有。

  一旦发现侵权,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采取维权措施。

  三、经销条件:

  1、甲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七日内,首批进货__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

  之后每个月需完成__元以上销售额。

  若是甲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乙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 月保换、 年保修。

  2、乙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3、乙方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甲方具体实施,甲方在发现自身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 小时内派员解决。

  五、价格:

  1、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乙方应保证甲方所获得价格为其销售最低价,甲方如发现其他代理商的低于其获得的销售价时,甲方有权利按照此最低价执行,甲方并有权要求返还之前的价差。

  乙方如需调整售价,需在 日前通知甲方,如乙方未通知的,乙方涨价则甲方继续执行原来价格。

  2、结算方式:

  六、交货方式、地点:

  1、交货地点___.货物数量规格由甲方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下订单。

  2、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__元,乙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3、货物的风险实际交付时转移。

  七、售后服务

  八、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国家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可以免责。

  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事件发生状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日起15日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3、违约金的具体计算方式:

  九、通知

  1、甲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乙方确认 为其送达地址。

  2、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时应提前 日以 方式通知对方,未通知的,对方向原地址送达的任何文件视为其已经收到。

  十、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管辖。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或代理人: 代表人或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位于衡水市枣强县和平路东侧(人民路南侧)的住宅楼“学府苑”(暂定名)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在枣强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服务商,销售面积以最终房管局核定面积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该项目独家销售代理。

  2、甲方负责提供已装修销售场地(门头、围档等)。

  3、所有对外市场推广方案、销售计划、宣传资料的最终决定权以甲方的最终意见为准。对乙方提出的方案和资料甲方应在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本项目的市场推广方案,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核批准乙方提交的月度销售计划。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项目销售所需的有关批准文件;

  (2)关于代售该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

  ●立面图、平面图、规划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及标准等;

  ●本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表,包括不限于结构工程、道路工程、景观工程、物业进场及各项工作到位时间、交房时间、电话、煤气、正式用电开通时间等;

  ●本项目的水、电、煤气、供暖、物业管理的提供方式及收费标准。

  (3)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销售合同、交房两书由甲方免费提供,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4)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正式开盘销售前向乙方交付齐全。

  (5)如因甲方原因引发客户纠纷、工程进度无法完成等足以造成销售,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免责。

  5、甲方指定工作人员负责销售现场收取房屋定金、房款。

  6、甲方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三条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提出销售方案,设计销售推广资料,制定销售计划;

  (2)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甲方的身份签署房屋认购书和签约意向书。

  (3)负责代理期间配合的项目营销推广及广告费用(大型广告及围挡等由甲方负责)、销售人员的工资福利和提成、销售管理费用及销售现场所发生的日常费用。

  (4)负责办理业主确权手续并办理房产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除业主自理费用以外由甲方负责。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底价,项目销售价格不低于销售底价。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提出任何承诺,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限及销售目标

  乙方承诺代理销售期限自甲方工程达到正负零时开始,准备期1个月,销售期限为___个月,收尾期___个月,完成全部房屋95%的房屋销售。乙方提供月度销售计划,双方认可后执行。

  第五条销售价格和销售确认

  销售底价为该项目按建筑面积计价的每平米的平均价格(以下称为销售底价)。

  1、地上部分建筑面积(住宅部分)为,销售底价为:/平方米(详见附表1);商业销售双方另行约定。

  2、乙方在销售房屋时销售价格不低于双方约定的房屋销售底价时,可视市场销售情况报经甲方认可后,灵活浮动销售价格。

  3、由于甲方建设内容变更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双方另行商定销售底价。

  4、房屋销售的确认以该套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足应缴购房款为准(贷款为不低于3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

  5、房屋售出后,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正常提取,该房屋再次销售时仍继续提取销售代理服务费;如因非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该房屋的销售代理服务费应予扣除。

  第六条代理服务费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代理服务费一:销售底价部分按1.5%计算。

  (2)代理服务费二: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以下简称超价部分),双方同意超价部分按甲方享有70%,乙方享有30%的比例分成。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服务费:

  (1)支付方式

  乙方在已售房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房款(贷款为不低于20%的首付款,一次性付款为全款到帐)后即可提取相应的代理服务费,甲方应按套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

  (2)支付时间

  甲方应即时结算乙方的代理服务费,约定于每月的1日作为结算日向乙方结算上个月应计提的代理服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代理服务费后应开具收据。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时而无正当理由,则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之经济损失。

  2、乙方按期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足额给付乙方代理费用并按约定全额退还保证金后,合同终止。

  3、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相关的经济损失。

  2、按照乙方的销售计划,月末累计销售任务完成情况不足原计划的50%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组织销售。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擅自委托他人代理销售或自身原因项目停建超过一年,乙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4、由于乙方市场调查失误,造成销售价格低于销售底价时,乙方补偿甲方低于销售底价部分的损失。

  第九条其他事项

  1、鉴于甲方在本案中所对应的物业的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之中,甲方保证产权登记的任何变更都不会影响本合同的有效性。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履约受限或不能履行合同时,甲、乙双方免责。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提出诉讼,寻求司法解决。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房产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开发建设的房产(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本合同的附件),该房产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个月,可循环延期。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销售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1.推广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如特别要求制作电视广告、印制单独的宣传材料、售楼书等,该费用则由甲方负责并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销售价目详见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上灵活浮动,但浮动幅度原则上控制在______%内。

  3.甲方同意乙方视市场销售情况,在甲方确认的销售价目基础上向下灵活浮动______%内,低于此幅度时应征得甲方的认可。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销售价目时,超出部分归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所约定房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如乙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

  款项返还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顾客对认购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有关部门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关于代售房地产的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签署的委托乙方销售的独家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顾客购买的房地产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并保证乙方顾客所订的房号不发生一屋二卖等误订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据市场,制定推广计划;

  (2) 在委托期内,进行网络、媒体、声讯电话等方式的广告、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的销售活动;

  (3) 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4) 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顾客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5) 在甲方与顾客正式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认购或预定合约,并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顾客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顾客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本合同所规定的销售价格与浮动幅度。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顾客任何形式的折扣。在顾客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顾客收款。若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顾客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月____日

独家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本销售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某(中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甲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_______,和(以下称乙方)订立,乙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其办公地址为______。这里提到的附属公司指某(中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成立的公司,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有限公司和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鉴于甲方希望由乙方为其销售甲方的产品(以下称为产品);及鉴于乙方拥有销售这些产品的权力、能力、人力、设施、许可和任何要求的批准,根据本文所表达的相互保证,双方兹达成协议如下:

  1.双方间的关系

  按照本协议之条款及条件,甲方兹指定乙方为甲方的产品在中国的非独家的销售商,乙方兹接受该授权。

  乙方是一个的合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构成乙方成为甲方任何意议上的代理人或合法代表。乙方没有被赋予任何权利或授权代表甲方或以甲方的名义承担或产生任何明确或暗示的责任,或以任何方式约束甲方。

  乙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某)作为商号的一部分,且末经甲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亦不得用任何方式使用__________(某)或甲方或其母公司或关联公司的任标志,除非用以表示其为甲方产品的销售商。

  2.产品的供应

  乙方在充分了解了甲方提供的产品价格表后,按甲方规定的最低起订量用发订单给甲方的方式向甲立订购产品,乙方发出的所有订有订单须经甲方审阅及接受后方可生效。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把货物提交给乙方。如无法在要求的交货日交货,甲方将在通知乙方接受其订单时,把情况告知乙方,并按甲方通知乙方的确定交货日期交货。

  产品将用运费已付形式,运到乙方预先指定并经甲方接受的交货地(以下简称交货地)。在乙方接收产品之前,甲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乙方可以建议保险险种,但最终由甲方决定。

  3.产品的接收

  产品送达交货地并由乙方接收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到乙方,产品损失的风险乙方承担。一旦收到产品,乙方应立即验收,经确认合格后乙方应立即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名盖章,并交回甲方。

  4.区域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区域(以下称为销售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

  5.付款

  所有货款(包括货价、至交货地的运费、保险费及与准备交货或运输文件有关的其他费用)的支付均应以人民币金额支付,除非甲方用书面形式批准其他的付款条件,且甲方可以用书面通知形式随时收回或变更这些其他付款办法。

  乙方应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交货地收货后21天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支付每笔货物的全部货款,该购货的金额应在甲方给乙方的信用额范围内。乙方不能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采取所有合同和法律规定的补救措施,包括终止本协议和采取任何法律行动。乙方应将货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员上。

  如果或地方对本协议中的作何付款征收任何税项或关税,不论是以预扣或其他方式,本协议下应付款的金额应相应提高,以保障在纳税后,甲方仍可以收到本协议规定应付款的金额。

  甲方有权以乙方目前或将来可能根据本协议或其他交易行为而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协议规定的甲方的应付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6. 销售服务

  乙方将尽最大努力促进产品在销售区域内的销售和使用。为帮助乙方取得最好成绩,甲方将提供产品的有关知识。乙方应利用产品的有关知识销售产品并促进产品的再销售。

  7. 知识产权

  乙方同意除履行本协议之外,不使用甲方的商标(以下称商标包括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拥有的商标)。乙方兹确认商标是甲方独有的及专有的财产,并且本协议一旦终止,乙方将不会在任何本协议界定以外的产品上用任何方式使用商标或甲方产品特有的包装。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本义务是连续性的,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乙方进一步保证并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将不会在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或尝试注册商标或与商标相似易起混淆的其他商标。

  乙方进一小保证和同意不论在本协议期间或终止后其不会生产或销售或致使任何人或任何单位生产或销售甲方的假昌产品或任何其商标或包装与甲方产品的相似并易引起混淆的产品。如果乙方末能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和保证,乙方的行为则是严重地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将有关案件提交给合适的机构或/和人民处理。乙方应立即停止这些侵权行为,并赔偿甲方因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任何利润损失及其他任何实际和间接的损失。

  乙方应只销售带有商标的产品。商标应被适当地显示在乙方销售的产品上的一切广告、促销材料或其他的印刷品上面。

  一旦知晓任何侵权商标和前文所述的特有包装的情形,乙方应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将自行决定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且所有收回的款项均属于甲方。乙方应配合甲方以保护及捍卫甲方对商标及特有包装的权利。

  8. 标志及警告

  除非有法律或规定的要求,否则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除去产品的任何标志,亦不得在产品上添加任何东西。

  9.信用保证

  如果有良好的付款表现及稳定的销售成绩,乙方可以申请信用额或申请提高信用额。根据甲方的要求超过人民币''元的信用额须有乙提供的担保或第三方为乙方提供有效担保且为甲方所接受方可获授予。甲方有权调整甲方给予乙方的信用额。在甲方取消乙方信用额时,乙方必须胡购货之前支付所有的货款。

  10. 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五年内,将最严密地保存因其与甲方的关系而掌握的与甲方的业务、产品、程序、研究或发展有关的一切数据、工艺、配方、图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现于市场信息及客户名单)(以下统称保密资料),切末经甲方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把保密漏给任何人。

  11. 遵守法律及法规

  乙方应任何时候在其销售产品方面严格遵守中国各地现形有效的一切法律法规。如因乙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造成其违反或不符合任何法律法规而由此导致任何处罚,乙方应自行负责。乙方同意赔偿并保护甲方免受任何因其末能遵守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或要求,或因乙方、其高层职员、董事、雇员、并连人或代理人的疏忽而引致的损害或民事所赔之损失。

  12. 20__年匹配

  本协议双方保证为履行本协议而目前使用或将来使用的设施、设备、操作、信息系统和其他所有系统和工序应该是20__年匹配的,并保证能够履行在此所规定的义务、陈述和保证并确保20__年匹配而导致该方不能履行该义务、陈述称保证,该方将被视为严重违约。该违约方应全面负责赔偿守约方和/或第三方因该违约而造成的损失。

  13. 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开始,保持一年的效力。此后,除非任何一方于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逐年自动延展一年。

  不论前款如何规定

  1)当任何一方末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义务(末能付款除外),且末能在收到相应通知后的10天内改正错误时,另一方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违约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发生上述违约情形时末能行使此权利不影响该方在相同违约或其他条件或保证的违反再次发生时终止本协议的权利;或

  2)当乙方末能按本协议的规定付款,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而无需发出任何通知;

  3)当乙方进入清算、资不抵债、申请与其债权人之间签订、预防或中止协议,申请破产,或当乙方的大部分资产或大部分股份已转移到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的竞争对手相关的公司或联合体或受到该公司或联合体的控制时,甲方保留可以随时发出通知给乙方即时取消及终止本协议的权力;或

  4)任何一方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而无需任何理由。

  本协议的解除或期满将并不解除支付任何在本协议下应付款项的义务。除非甲方提出以当初方购买产品的价格收回,否则乙方可以正常价格卖掉其仍存有的产品。

  14.销售许可

  方应负责取得所有对于在其当地市场范围内销售产品所必需或建议应取得的一切许可、同时及其他授权。如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或期限届满,乙方应把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让给甲方或甲方的指定方或取消该等许可、同意及其他授权,按照甲方的自由选择。

  15.不可抗力

  如果任何一方对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义务的履行,付款部分除外,受到超出正常控制力的事件阻碍或干扰,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事件、行为、国家或劳工动荡、战争、恐怖或其他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在及时通知另一方后受不可抗力影响一言履约的义务将在该阻碍、 制或干扰范围内被免除。但该方应尽力避免或排除此阻碍履约之因素,并应在不可抗力事解除后,立即继续其履约行为。如果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 能履行本协议超过30天,则另一方可以提前七天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16.特别支付

  甲方不会为了影响任何第三方的决定以获得任何利益或好处而直接或间接支付任何现金或实物给该第三方。本协议中没有任何内容授权局方在履行其于本协议下的义务时直接或间接地 此类支付,且甲方亦不会补偿此类支付。

  17.信息之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甲方产品业务必需的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信息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工商登记情况、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财务报表、办公地址、仓库地址、邮寄传票地址、电话号码、收货章样鉴、收取人、货物引取人、帐号等。前述信息或资料如有任何变动,应即时告知另一方。对于拥有高效分销商补货系统(即EDR系统)的乙方,甲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向乙方提供产品信息,配额信息和订单确认信息,并确保所提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乙方将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的进销存信息,并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完整、准确和及时。

  18.通知

  任何本协议下要求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以当面送达、挂号邮件、电传或传真形式传给:

  甲方:____(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以修改上述地址或收件人,但必须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这些修改应在另一方收到此通知时才生效。

  如果通知以电传、传真形式或当面送达,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电传或传真发出的日期或当面送达的日期。如果通知以挂号邮件发出,则此通知的收到日期应该是从寄出的邮戳日起7天后的日期。

  19. 权利之转让

  未经另一方的事先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无权把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力或义务部分地或全部地转移或转让给其他方。但甲方公司可以把其于本协议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甲方公司的附属公司和并联公司。

  20. 争议之解决

  对于任何产生于本协议或与之有关的争议,双方如不能友好的解决,应提交人民处理。

  21. 继续执行

  在解决某项争议期间,双方应在其他方面继续执行本协议。

  22. 法律适用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3. 可分割性

  如本协议的任何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其于的条文仍将保持其有效性及可强制执行性。双方同意如果某一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不可强制执行的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或与之相冲突,双方将友好协商用一则有效的、可强制执行的条文代替前者。该有效的条文应在执行本协议时,在最大限度范围内能使双方达到其经济、商务及其他目的。

  24. 弃权

  本协议之任何一方没有行使或延迟行使其于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权力或,不得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的放弃,对任何权利、权力或的单独行使或部分行使亦不能视为对其他任何权利、权力或的放弃。

  25.标题

  本协议各条款之标题仅用参考意图,并无法律效力。

  26.整体性及更改

  本协议将取代双方以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协议,并将构成双方间就该主题事宜达成的整体协议。本协议的任何变动或更改,只有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之充分授权人签署,方可生效。

  27.生效

  本协议将在双方授权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8.附件

  下述文件将作为协议的附件,并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

  附件A:销售服务条款(略)

  附件B:残损品处理规定(略)

  附件C:优惠付款条款(略)

  上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如果本协议与这些附件有差异或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之授权代表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中国广州签署本协议,一式两份。

  甲方:__________(中国)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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