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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协议(6篇)

来源:趣淘科技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大力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全面落实《某某市专利助推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__-20__年)》,促进“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建设和工作开展,推动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甲方聘请乙方作为某某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单位,配合“某某区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活动,提升某某区内高校及科研院所技术创新、专利挖掘、成果转化能力。

  双方经友好协商,依平等、互利之原则,就开展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某某区内高校推荐乙方为甲方“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技术支撑合作单位;

  2.搜集、调研某某区高校在技术创新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组织相关培训与讲座;

  3.为乙方在某某区内高校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提供便

  利条件和必要支持;

  4.要求乙方配合甲方为某某区内高校开展公益性知识产权培训,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指导某某区内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5.督促乙方应某某区内高校要求,提供及时、高效的市场化专业服务。

  6.根据乙方为“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发明专利代理量给予适当奖励。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参与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获得必要工作条件支持,对某某区内高校所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2. 应甲方要求,提供各类知识产权挖掘、申请、授权、维护、维权、转让、转化等市场化专业服务;

  3.组织优秀服务团队协助“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开展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指导某某区内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制度;

  4.针对不同专业、不同教师,以渗透知识产权理念的方式,引导教师了解专利,帮助教师发掘专利;

  5.定期向“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报告工作进展,工作成效,按“某某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要求提交相关工作报告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时间为:自20__年5月至20__年12月,若有变动可由双方协商修订。

  五、其他事宜:

  1.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月_____日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协议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就甲方商标注册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订立。

  一、代理项目

  甲方现委托乙方办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义务

  1、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相关委托文件以及相应费用后3个工作日内做完所有前期准备并将相关文件转递申请,但涉及公证认证等无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应保证按指定国家的主管机关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在代理过程中应及时将进展情况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说明和回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进行并已经支付费用的后续程序,乙方应保证在指定国家的法律允许的期限内使当地事务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申请所需文件资料,包含申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答复该国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资料;尽可能核实客户方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送交乙方的文件准确无误;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但因乙方未审核出原始文件的应当可以发现的明显缺陷并未及时通知甲方更正,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甲方费用,并于支付当日将汇款凭证传真至乙方。

  3、甲方应提供申请相关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费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费用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含官方收费、工认证费、代理费、手续费、杂费);该费用包括商标在不发生被异议或驳回的情况下从申请直至商标领证核准的所有费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实质审查费、公布印刷费、办理登记费、费、印花费、年费等);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办理登记前的全部费用(不含公告印刷费、办理登记费、费、印花费、年费等)

  账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项的。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传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协议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2.17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2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4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5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提起行政诉讼;

  2.29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软件服务范围

  2.33就甲方日常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4代理计算机软件登记和著作权登记;

  2.35就甲方有关计算机软件程序和著作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员工保密制度,品牌战略实施提供专业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36就软件开发、检索、转让、授权许可的谈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调查、纠纷调解、侵权取证、行政查处乃至法律诉讼提供解决方案和行动;

  2.37本条所列2.34至2.36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第3条工作方式

  3.1乙方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的代理人应按甲、乙双方事前约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应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随时有事交办,如无特殊情况,指派顾问应及时予以受理。

  3.2乙方应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联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本合同中,甲方指定为顾问的联络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转交文件和资料等。

  第4条知识产权顾问费及办案费用

  4.1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识产权顾问费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为: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顾问服务费。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本票/汇票/电汇

  4.2指派顾问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各种、、行业官方及法定中介机构所收取的费用;

  、_________市区以外发生的差旅、食宿、车船及一切杂费;

  、办理甲方事务而产生的一切交际费用;

  、调查取证购买样品,录音录(照)像,检索查询,公证及技术鉴定费等。

  第5条甲方的义务

  5.1为使乙方能正确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信息,并承担诚信责任;

  5.2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乙方实际支出的办案费用;

  5.3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条件;如必要的资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体谅乙方的职业操守的约束,不强求乙方出具有违其职业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应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据法律、不受干扰地作出专业判断的权利。

  第6条乙方的义务

  6.1乙方应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勤勉尽责、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据法律做出专业判断,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6.2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处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有权了解该等资讯的其他人员以外(如法官、检查官、警官、税务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6.3乙方不得违背职业纪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与甲方有严重利益的另一方亦从事相同的法律服务。

  6.4指派代理人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络人的委托办理甲方法律事务,不得随意接受甲方其他员工的委托或咨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见。

  第7条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为开放式的,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没有书面通知的,视为同意续签合同,本合同继续生效。

  第合同的变更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签订变更协议,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9条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双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适用该会之《仲裁规则》。

  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顾问合同范文2甲方:

  乙方: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甲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事宜,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甲方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

  二、合同期限:20______年月日至201年月日。聘请期满,双方如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有效期限顺延,如一方提出,则可重新修订或终止协议。合同到期前30日内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

  三、常年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3.1、随时解答甲方知识产权法律方面的咨询,具体指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及商业秘密领域;

  3.2、协助甲方作好产品开发过程中专利挖掘、专利布局工作;

  3.3、协助甲方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及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防范工作;

  3.4、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

  3.5、代理甲方知识产权诉讼和无效宣告案件。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并向乙方经办代理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3.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提出的知识产权专题讲座,在本合同年度内安排二次;

  3.7、本条所说的“甲方”,包括甲方以____名义启动的知识产权业务,不包括甲方的关联企业。若延及甲方的关联企业,则在本合同顾问费的基础上追加25%的顾问费/一个关联企业。

  四、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整(¥),于本合同签订时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三条第3.5项所列的事务时,每个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代理费均包括启动费和风险代理费二部分;前述顾问费未包含合同年度启动的知识产权诉讼案件的启动费及无效案件的代理费;于每个诉讼案结案30日内,甲方应一次性支付给乙方风险代理费,风险代理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获赔额____35%(甲方作为原告时);

  免赔额____25%(甲方作为被告时);

  上述获赔额是指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赔偿数额;上述免赔额是指原告起诉数额与生效法律文书所认定的赔偿数额之差额。

  五、专利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直接发生的案件官费、交通费、差旅费、取证的官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负担。交通费、差旅费指东莞、深圳行政区域以外发生的费用,取证官费指公证费、查询费、检索费等费用。由办案专利代理人向甲方预借,发生后及时向甲方报销。

  六、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的一切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如委派的专利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另行委派同等资格的专利代理人接替。

  七、甲方必须认真地向乙方指定的代理人叙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不得委托甲方从事违反中国法律的事项。

  八、甲方根据规定可以随时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乙方已经收取的顾问费不退还,若已经启动了本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协议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 市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某某”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于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协议

  甲方(许可方)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乙方(被许可方)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就乙方在中国地区(不包括、澳门及中国)独家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及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及行使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签订本合同。

  一、许可的知识产权种类

  1、甲方的商标(中国商标注册证号码:第号);

  2、甲方商号、商业口号、商业模式;

  3、甲方的配方、服务表、技术秘密、甲方的其他知识产权;

  4、经营方式、商业方法;

  5、在乙方得到授权地区向其他侵权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6、其他与乙方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权利。

  二、许可使用范围

  1、乙方有权在中国地区独家使用本合同第一条所涉的甲方的知识产权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名称标注、商品提供、服务提供、产品标注、合同签署、商业谈判、侵权诉讼、再许可等。

  2、甲方在中国地区,仅许可乙方使用或者行使有关权利,不得许可其他人使用或者行使本合同所涉的知识产权权利,甲方自己也不得使用或者行使。

  三、许可使用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许可使用时间,甲乙双方另行续订许可合同

  四、许可使用费金额、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1、许可使用费

  (1)乙方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第一家实体店,应当支付甲方每年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自乙方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第二家实体店起,乙方应当支付甲方每家店每年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支付方式

  (1)第一家实体店的许可使用费: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一年的许可使用费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本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的下一年度开始前的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的许可使用费;

  (2)第二家实体店的许可使用费:乙方决定开张第二家实体店前,应当告知甲方,并在告知之日起日内支付第二家店的许可使用费,在第二家店第一年度许可使用期满前10日内支付下一年度许可使用费。

  (3)乙方以后开张的实体店按照第二家实体店的方式支付许可费。

  五、知识产权保证

  1、甲方保证其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无瑕疵,不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乙方在中国地区享有无瑕疵的使用权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应积极参与、协助乙方打击任何第三方侵犯本合同所涉知识产权行为,维权费用及收益由乙方承受。

  六、质量监督及保证

  1、甲方可对乙方生产或者销售的许可使用其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检,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有权要求乙方撤除甲方商标后作价处理或者作销毁处理。

  甲方检查或者抽检的质量标准:按照中国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进行。

  2、乙方应当保证其使用甲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或者服务符合中国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乙方自主经营,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乙方可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本合同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3、乙方必须维护甲方商标的声誉,保证产品质量。

  4、乙方可按照甲方提供的商标、商号标牌等样品制作文字、______86.图形商标、包装袋、吊牌、产品宣传书、防伪贴、合格证等辅料以及其他用于产品销售必须具备的标识,包括但不限于自己使用及对第三方再授权使用。

  5、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该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及其他标识,剩余的商标标识应该全部退回甲方,或者在甲方监督下销毁。

  乙方已经附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合格产品应当在半年内销售或者处理完毕。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迟延或者未足额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许可使用费的,甲方有权迟延交付技术秘密、配方等,并有权禁止乙方在相关实体店使用其所有的知识产权,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2、乙方产品或者服务出现质量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纠正,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支付有关许可使用费后,有权要求甲方交付本合同所涉的配方、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权利,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

  4、乙方发现其他人侵犯乙方的独家许可使用权的,可以单独提起诉讼或者要求甲方提起诉讼,如果甲方拒不配合的,乙方有权暂停支付许可使用费,直至甲方配合为止。

  5、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的知识产权权利侵犯他人在先权利或者权利有瑕疵,导致乙方受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有关知识产权如被有关行政或者司法机关最终宣布无效的,还应当全额返还乙方已经支付的全部许可使用费并承担乙方为实现权利的合理费用。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十、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部门一份,备用一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签章)代表人:_________(签字)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合作协议

  鉴于:基于gsm和gprs及其演进技术的移动运营商、移动终端制造商、终端技术(器件)的开发商及制造商、增值业务提供商自愿组织_________论坛(以下简称“本论坛”),对移动终端新技术,新业务以及各类移动终端之间的互通能力和对业务的承载能力进行研究,形成华语地区移动终端的倡导性建议,共同推动华语地区移动业务发展,满足日益丰富的移动业务对终端的要求。

  各方授权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依据《_________论坛章程》,就各方在倡导性建议中拥有的有权成果的实施许可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所有成员。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论坛,签署本协议的任何一个论坛成员。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论坛成员。

  1.4 协议外其他方:是指除签署本协议,加入本论坛的各方以外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5 倡导性建议:是指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针对某项移动终端新技术或新业务的技术文件,该文件将在本论坛成员中获得广泛的推荐和应用。

  1.6 有权成果:是指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提交到本论坛的,在本协议生效前及生效后,该成员或这些成员拥有知识产权的成果。

  1.7 知识产权(ip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论坛成员或协议外其他方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专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著作权的文件、技术及相关成果的合法权利。

  1.8 许可方:是指拥有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并给予其他成员当中的一方或多方实施许可或授权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许可方:是指对本协议中的有权成果,获得其所有人(许可方)实施许可或使用授权的其他各方。

  第二条 许可范围

  除非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就有权成果的知识产权达成的许可协议(以下称“许可协议”)另有规定,在本论坛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领域内,有权成果的许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用于gsm、gprs及其演进技术领域内的移动终端产品或技术的设计、开发、应用、制造、销售等。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3.1 各方应各自保证资源,致力于符合和推广使用本论坛最终形成的各项倡导性建议。

  3.2 经过论坛表决程序通过的倡导性建议,以及或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论坛成员在其中已拥有的有权成果和知识产权外,其他知识产权属于论坛成员共同享有。

  3.3 论坛成员在倡导性建议的形成过程中应如实向论坛其他成员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识产权或可能存在的知识产权,其他论坛成员应在倡导性建议形成之前对涉及的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提出主张。若倡导性建议形成后发现存在论坛成员尚未披露的知识产权信息,则各方可根据有关论坛规则,重新对倡导性建议进行讨论和表决。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拒绝在议案中加入其知识产权并拒绝许可。

  3.4 若上述倡导性建议,相关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权成果,该方将继续拥有该方对有权成果的所有权利。

  3.5 倡导性建议被论坛通过前,任何成员可以撤回其议案,并拒绝向其他各方进行知识产权的许可,具体的时间和处理方式,各方将另行讨论,并在有关规则中确定,但论坛成员不应随意撤回其已经提出的议案。

  3.6 一旦被论坛通过成为倡导性建议,在倡导性建议中包含其有权成果的成员可根据各方已经达成的一致,与其他成员签署有关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的签署应基于公平、合理、非歧视的原则。若该成员拒绝进行许可,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合理理由,上报理事会。

  3.7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许可方依据本协议做出的知识产权许可是非独占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销的和不可转让的。同时,许可方可向协议外其他方进行许可,其条件不受本协议的,由许可方自行决定。

  3.8 倡导性建议被通过后,其他各方可自愿按第3.6条的规定与有权成果的所有者签署协议,签署的时间,范围由成员自行决定。

  3.9 对于论坛未形成的倡导性建议,提交原文件的成员有权自行选择进行专利申请或对其作其他处置,但不应侵害其他论坛成员的合法权利。

  3.10 许可方向被许可方的授权范围和许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签署的许可协议为准。

  3.11 各方同意将在本论坛内尊重和保护协议外其他方的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将含有协议外其他方知识产权的文件、资料、成果提交到论坛,均应获得权利所有者的许可。

  第四条 与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

  许可方应当作合理的努力及时向被许可方提供与其有权成果相关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权成果数量;有权成果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体安排依照双方达成的许可协议执行。

  第五条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协议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应对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及相关保密信息披露给协议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条款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一方退出本协议后或者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5.3 各方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的条款适用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费用

  6.1 除非许可协议另行规定,许可方没有义务向被许可方提供任何相关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6.2 本协议下发生的各方的各项费用,包括专利费用、其他费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担。

  6.3 论坛形成的倡导性建议,以及由论坛成员共同讨论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进行登记、申请专利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权利所有者承担。

  第七条 通知

  本协议下要求或准许发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请求、同意和其它通讯往来(以下称“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采用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发送给应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 仲裁及适用法律

  8.1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当提交给本论坛,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三个月内未能达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参与仲裁的各方均有约束力。

  8.2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本论坛发起成员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据_________或本协议有关规定被提前终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协议期满前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延续本协议。

  9.2 除非许可协议另有规定或论坛成员另行达成其他协议,本协议终止时,本协议项下授予被许可方的所有许可也应终止,而且被许可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许可方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信息;且被许可方应归还或销毁由许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资料。

  9.3 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任何对本协议的补充,修改或解除须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协议生效后,如任何协议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协议所述权利,承担本协议所述义务,该协议外其他方应当根据本论坛的章程或相关工作规则所确定的程序加入本协议。

  9.5 一方退出本论坛的,同时退出本协议。

  9.6 本协议一式贰份,协议各方及本论坛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约方(签章):_______  订约方(签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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