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区别如下:
1、含义不同:
(1)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所得税额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得到的金额。
2、计算方式不同:
(1)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于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的结果,用公式表示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税额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直接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3、间接法: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