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最高不可以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在这个范围内约定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
一、能起诉高利贷吗
高利贷起诉到有用。法律规定,超过双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的,是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因高利贷向起诉的,可请求确认超出部分为无效利率,不予返还。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高利贷利息多高法律是不会不予保护的
民间借贷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受法律保护,超过4倍的可以认定为高利贷,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三、合同中同时约定了利息和违约金应如何处理那
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处理方案是:
1、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就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必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诉请即可;
3、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应当均予以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