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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近亲属不得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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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当事人近亲属可以做诉讼 代理 人。 民诉法 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提交的手续有近亲属的 身份证 件、与委托人的身份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等)、当事人的委托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并由人民通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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